张某74岁,共育有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,老伴去世后独自生活。现老人由于腿部疾病,生活不能自理。女儿远嫁,两个儿子又不尽赡养义务,老人生活面临重重困难。
老人在村委会的帮助下电话联系到县法律援助中心,希望通过诉讼解决此事。法律援助中心志愿者详细了解了老人的情况,鉴于老人行动不便,特为其申请上门法律服务。
法援中心工作人员与律师一起来到老人家中,现场受理了该案并为老人办理了申请手续,律师与老人进行了详细沟通,对老人的诉求进行详尽解答。老人再三表示:“法律援助的政策真是太好了,为我们提供这么好的帮助,还专门上门来为我们提供服务,太感谢了!”